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适用范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参保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为零;
2.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的:
(1)死亡;
(2)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
(3)转入医保机构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转移;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出国定居。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以上情况以外的情形。
申办材料
(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文末附件下载: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个人承诺书(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说明(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授权委托书(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二)网上申报
无需材料。
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
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
可选择进入以下任一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1.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s://zwfw.gxzf.gov.cn/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电话
3.网上查询
窗口办理的: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网上办理的: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常见问题解答
家属去世后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是否可以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参保人去世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家属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
所需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原件);
(2)参保人或继承(代表)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3)继承(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
(5)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或法院宣布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6)如继承(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
- 个人承诺书(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 授权委托书(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 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说明(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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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