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
适用范围
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进行门诊产前检查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条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条件。
申办材料
(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见附件)
广西生育保险待遇个人申请表(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个人承诺书(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授权委托书(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二)网上申报:
上传以上材料的原件图片或PDF文件,个人申报需上传电子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图片备注: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
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
可选择进入以下任一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1.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
▲登录个人网厅办理
图片注意:参保单位申报前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维护参保单位待遇发放的银行账户信息。
2.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zwfw.gxzf.gov.cn/
3.广西医保APP
4.“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5.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三)免申即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自治区外异地生育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自费结算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电话
3.网上查询
窗口办理的: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网上办理的: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常见问题解答
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答: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问:票据遗失怎么办?
答: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同时签署承诺书。
附件: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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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