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医保政策问答(异地就医结算篇Ⅲ)


第十三问

 

过去办理了青岛异地就医备案,现在需前往海南(其他地址均适用)长期居住,在APP申请办理海南异地就医备案时提示无法办理,现在该怎么办?

 

答:参保人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超过6个月后如需变更其他备案地的,需将原备案信息撤销后重新备案新地区,可通过“克拉玛依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中先办理异地备案撤销申请,撤销申请通过后再按新备案地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第十四问

 

河南(或其他省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现在来克拉玛依市带孙子,暂时居住在儿子家中,无法在克拉玛依就医结算,怎么办?

 

答:外地参保人员来克拉玛依长期或临时居住,需在参保地(河南或其他省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本人的参保地并将就医地选择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申请办理通过后即可在克拉玛依市享受就医直接结算。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联系参保地的医保局进行处理解决。

 

第十五问

 

参保人员已办理过广东省中山市(或其他省市)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时医院提示“调用社保卡失败,卡无法识别”,该怎么办?

 

答:此类原因一般为社会保障卡信息同步问题,可先电话咨询社会保障卡务中心(0990-6885719),办理社会保障卡信息同步。如需维护个人基础信息,参保人员是参保单位职工的可在单位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人员基础信息维护;参保人员是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的可通过“克拉玛依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人员基础维护。

 

第十六问

 

已经办理河南(或其他省市)异地就医备案,在河南就医时刷卡提示“没有参保信息”,经过核实发现备案信息没有问题,但就是无法结算,该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出现就医地异地联网结算平台故障导致无法结算的情况,参保人员可先行自费结算,然后携带结算发票原件、出院证明、费用汇总及明细清单、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市、区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手工报销。或者由参保人将报错信息拍照截图,联系克拉玛依市区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请他们帮助解决。

 

第十七问

 

未做异地就医备案,并且已在北京自费看病,能否打印发票回克拉玛依按照克拉玛依的医保目录进行报销?

 

答:自行外出人员自费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将相关票据打印出来,拿回克拉玛依进行手工报销,报销之前由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内为参保人员做一个临时外出补备案登记,按照临时外出就医降比20%进行报销。报销录入时按照北京的医院发票上的药品和诊疗分类录入,即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和克拉玛依的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第十八问

 

克拉玛依市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如何联系?

 

答:方式一,可以关注“克拉玛依医保”微信公众号,在页面下方留言或咨询服务电话。方式二,电话联系,各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市本级:0990-6234547;

克拉玛依区:0990-6669372;

独山子区:0992-3656129;

白碱滩区:0990-6918225;

乌尔禾区:0990-69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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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