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门诊报销比例标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门诊待遇保障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个人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元。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县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普通门诊不设日诊疗报销封顶额度。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政策是什么?

 

1.认定标准及程序

 

(1)参保人员经乡镇(社区)卫生院或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两病”相关诊断文书、化验单与检查报告单等资料,进行评审认定并备案,于次月起纳入门诊“两病”补助范围。

 

(2)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及时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的"两病”参保人员,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2.门诊“两病”报销比例及限额是多少?

 

(1)高血压: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支付限额为400元。

 

(2)糖尿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支付限额为800元。

 

(3)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支付限额为1200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政策是什么?

 

凡参加我州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且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门诊慢特病;患有多种慢特病的,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病种申报。门诊慢特病实行定额管理,按病种付费,年内累计不超过相应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

 

病种及分类(四大类50种)

 



相关文章:

  1. 临夏自治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异地就医政策、异地就医备案) [2023-09-16]
  2. 临夏自治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标准、大病保险) [2023-09-14]
  3. 临夏自治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缴费方式、缴费标准) [2023-09-13]

来源:临夏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