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问答(二)


有哪些原因会导致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成功?

 

答:(1)没有参保就不能绑定“共济关系”,不能使用。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①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或其他亲属。②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2)共济账户≠亲情账户。时常有网友反映,自己已经绑定了“医保亲情账户”,但还没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际上,“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功能不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是两项不同的操作。亲情账户,是帮助家人展示医保码,花的是家人的医保额度,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无关。如张三带孩子看病,忘记了带孩子的医保卡,就可以通过手机,将孩子加入自己的亲情账户,亲情账户内会自动生成孩子自己的医保码,帮孩子扫码就医。

 

共济账户,是把绑定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额度共济给家人,花绑定人的钱帮家人“买单”。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后,父母、配偶、子女都可以使用这一共济账户的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产生的费用。部分参保人就医时,只帮家人绑定了“亲情账户”,没有操作“家庭共济”,导致未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3)绑定的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为零,不能使用,在成功绑定“共济关系”后,如果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就会出现不能支付的情况。

 

什么情况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应当及时更改或者终止?

 

答: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主账户人应及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或其他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情形的,家庭共济关系相应终止。

 

如何正确解除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答:(1)江苏医保云APP线上办理:主账户人点击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界面,在“家庭共济”功能模块选择“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确认解绑对象并点击“解除绑定”,即解除家庭共济关系,具体操作如下

 

(2)经办服务窗口办理:主账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家庭关系承诺书申请办理“共济账户解绑”,确认解绑对象,核对信息签字确认,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登记录入信息后,即解除家庭共济关系。家庭成员需要解除自身绑定关系的,也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至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窗口,按照上述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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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