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统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统一集中缴费期


原则上,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统一待遇享受等待期


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2023年其他时间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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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