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2.《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3.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4.《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

5.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6.《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

7.《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

 

四、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承诺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六、是否网办

 

是。

 

七、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自然人。

 

八、申请条件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被暂停发放待遇后,重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可申请续发

 

九、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有效证件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实施主体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支付科

 

十二、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四、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办理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街道-2号,详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1号窗口;

 

十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0-3197317, 窗口咨询方式: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综合21窗口;

 

十七、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0-12345,0830-3114601, 窗口投诉: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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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