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解读《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2024年)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有哪些优化调整?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政策优化调整后,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和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幅较大,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的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款压力。以贷款160万元期限30年为例,与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可为缴存人节约利息支出约15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有哪些变化?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政策优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与购买首套房一致,可进一步降低首付款资金,提升购房能力。

 

四、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有哪些优化调整?

 

《通知》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现行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优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按协议约定缴存期满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品种在原有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基础上,增加了置换贷款,与在职职工一致,有利于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获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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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