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生育津贴申领攻略: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计算?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一、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
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是指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规定的假期天数:
温馨提示:
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
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如想要直接查询生育津贴发多少,可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通过“生育津贴待遇结算打印”功能查询
二、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休完规定的生育假期天数后申领。
1.职工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
2.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如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停止经营且无继承单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可由职工本人申领。
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现场向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申领生育津贴。
所需材料:
扫码下载《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三、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参保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月及当月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2.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在产假期间连续参保缴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中断缴费后补缴的,不计连续参保缴费。
除了参保职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情况与参保职工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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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