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参保,异地生育如何报销医疗费用?生育异地备案、产前检查选点…


相信不少在佛山参保的宝妈都会有这个困惑:“想回老家生娃,但又怕生育费用无法报销?”不用担心!回老家生娃,生育费用报销一事无需发愁,无论是直接刷卡结算,还是事后申请报销,都是非常简单的哦。

 

关键是一定要记得办好这两件事:生育异地备案、产前检查选点

 

申请异地就医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参保人,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填报《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生育异地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经核准后,自申办之日起生效。

 

扫码下载

《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

 

 

线上办理渠道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厅。

 

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根据申请事项名称搜索“生育异地备案”“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选择“在线办理”-“可办地区(根据参保所属区选择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即可申请办理相应的事项。

 

注:如在广东省内市外就医的可申请“佛山市生育异地备案一件事”一次性办理。

 

备案有效期:《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温馨提示: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前的产前检查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即产前检查需在选点医疗机构进行才能报销!

 

 

零星报销指南

 

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提供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申请零星报销。

 

所需资料: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3.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符合申领急诊、急救和抢救在非定点医院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还需提供描述急诊情况或急救、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

 

5.符合申领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未就业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扫码下载《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温馨提示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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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