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3〕205号)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 3 个月以上的,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2.补助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一次性创业补贴”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即时受理,通过业务系统核查填报信息;

 

(3)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4.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991229;

无为市6613561;

南陵县 6910108;

镜湖区 2835381;

鸠江区 5968132;

弋江区 4820221;

湾沚区 2567757;

繁昌区 7862913;

经开区5841031;

三山经开区 3918033。

 

(二)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领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一次性创业补贴”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即时受理,通过业务系统核查填报信息;

 

(3)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4.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991229;

无为市6613561;

南陵县 6910108;

镜湖区 2835381;

鸠江区 5968132;

弋江区 4820221;

湾沚区 2567766;

繁昌区 7862913;

经开区5841031;

三山经开区 3918033。

 

(三)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退役 2 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2.补助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一次性创业补贴”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即时受理,通过业务系统核查填报信息;(3)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4.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991229;

无为市6613561;

南陵县 6910108;

镜湖区 2835381;

鸠江区 5968132;

弋江区 4820221;

湾沚区 2567766;

繁昌区 7862913;

经开区5841031;

三山经开区 3918033。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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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