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芜湖市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2〕148号)

 

(一)申领对象

 

毕业 2 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

 

(二)补助标准

 

按照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领条件

 

1.申请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

 

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

 

(四)申领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系统查询相关佐证信息,若系统无法获取,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申领程序

 

1. 申 请 企 业 登 录 安 徽 省 阳 光 就 业 网 上 服 务 大 厅(http://ygjy.ah.gov.cn/),点击“一次性创业补贴”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即时受理,通过业务系统核查填报信息;

 

3.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创办企业税务主管部门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网上办结

咨询电话:0553-3991229、0553-3991200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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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