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征收工作于2023年9月1日启动


2023年8月30日,汕尾市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工作会议,全面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征缴对象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含具有本市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保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参保人员可通过“粤医保”“粤税通”“粤省事”“善美村居”微信小程序、各地办税服务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银行代扣缴、职工医保个账代缴以及村(居)委会代征等方式进行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3. 粤税通·广东税务社保缴费系统


相关文章:

  1. 汕尾市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月30日截止! [2024-04-23]
  2. 汕尾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2023-11-21]

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