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基金。具体缴费方式,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2023年缴费基数可在4242元到21207元之间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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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