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个人篇:公益性岗位、求职创业补贴、社保补贴、交通补助等)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主要内容: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的40%以上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保补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部分100%进行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申请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6.登记失业的脱贫劳动力及易地搬迁劳动力;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8.零就业家庭成员;9.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申请流程: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具体流程由各地确定。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内容: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普通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为400元/月,技术技能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为600元/月。乡村公益性岗位合理确定工作量,确保薪岗相适,每月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10天且累计不低于20个小时。专项岗位具体补贴标准、工作时限等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

 

申报对象: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脱贫劳动力;2.易地搬迁劳动力;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7.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有条件的地方,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岁。

 

申请流程:用人单位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等信息;乡村就业困难人员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程序聘用。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三、求职创业补贴

 

主要内容: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24届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申报对象:(一)贵州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脱贫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7类困难毕业生;(二)外省籍,在黔就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2类困难毕业生。

 

申报流程:根据省级每年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贵州人社”APP、“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或登录“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方网站(http://gzrswt.gzsrs.cn),根据操作提示完成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进入“个人服务—就业创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按规定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由学校在系统内导出通过复审人员名单,并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情况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后,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主要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按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的2/3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在就业地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实现灵活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流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主要内容: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的2/3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在就业地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实现灵活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六、一次性交通补助(三类人员)

 

主要内容:对跨县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年度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上(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的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年度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跨省务工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且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每年可申报一次。

 

其中给予脱贫人口的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给予易地搬迁随迁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的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申报对象:跨县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

 

申报流程: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要按照“个人提出申报、村级收集印证、乡镇审核把关、县(市、区)级审定发放”的原则发放。应向户籍地村委会(居、社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本年度外出务工3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等。

 

政策咨询单位:当地就业局、乡村振兴局

申报途径:向户籍地村委会(居、社区)提出申报

 

七、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他农村劳动力)

 

主要内容: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黔籍农村劳动力,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按100元/人的标准发放。

 

申报对象: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黔籍农村劳动力。

 

申报流程:向户籍所在镇(乡、街道)或村(社区)申请。申请材料情况:

 

(一)自行外出到省外就业的,提供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招用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或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3.补贴申请表。

 

(二)由相关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统一组织到省外就业的,须提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活动,同意后组织实施,需提供:1.包(租)车合同;2.费用票据;3.补贴申报表;4.花名册等。

 

办理期限:①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户籍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材料进行核实,并对补贴对象名单进行3—5天公示;③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八、自主创业补贴

 

主要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创业,重点围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电子商务、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等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

 

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应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九、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主要内容: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一个创业扶持对象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

 

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应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资料,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主要内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申报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者:1.申请人应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3.已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4.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5.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6.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也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十一、技能提升补贴

 

主要内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发证之日一年内,可申请初级工(五级)1000元、中级工(四级)1500元、高级工(三级)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申报对象: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关注“贵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下载“贵州人社”APP(仅支持使用安卓系统的手机),根据提示自助办理。

 

(二)线下申报: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未领取社会保障卡人员可提供其它银行卡),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领。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局

 

十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主要内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标准为每人150元。急需紧缺工种类、一类工种初级工评价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中级工每人400元,高级工每人5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人600元。二类工种各级评价标准按照一类工种的90%、三类工种按照一类工种的80%执行。

 

申报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或专项能力证书的五类人员。

 

申报流程: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代为申请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需提供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十三、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主要内容: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3-12个月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帮助青年人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申报对象:①符合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16-24岁失业青年(须进行失业登记)。

 

申报流程:见习人员可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设立的线上服务专区(http://gzggzpw.gzsrs.cn/)进行见习岗位投递,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计划。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十四、失业保险金

 

主要内容: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月数根据本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的月数计算。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累计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累计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期限为14个月;累计缴费满6年的,领取期限为15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01元/人•月。

 

申报对象: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申报流程:线上通过登录“贵州社保”官方APP,在“办事”的“个人服务”中选择“失业金申领”在线申领。或线下提供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会保障卡原件,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领。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局

 

十五、一次性稳岗补助(结对帮扶城市)

 

主要内容:年度内在广东省佛山市实现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稳岗补助,其中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取得特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书且在佛山市稳岗就业满3个月(含)以上农村劳动力给予额外1000元考证补贴。

 

申报对象:黔东南州农村劳动力。

 

申报流程:申请一次性稳岗补助,要按照“个人提出申报、村级收集印证、乡镇审核把关、县(市、区)级审定发放”的原则发放。应向户籍地村委会(居、社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本年度外出务工3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等。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十六、一次性稳岗补助(结对帮扶城市以外其他地区<贵州除外>)

 

主要内容:对年度内在广东省佛山市以外地区(除贵州省)实现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稳岗补助。

 

申报对象: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

 

申报流程:申请一次性稳岗补助,要按照“个人提出申报、村级收集印证、乡镇审核把关、县(市、区)级审定发放”的原则发放。应向户籍地村委会(居、社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本年度外出务工3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等。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十七、东西部劳务协作培训误工补贴

 

主要内容:对参加政府组织的东西部协作中长期培训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后到佛山市稳岗就业满3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最高130元/天标准给予培训期间误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0天。

 

申报对象:黔东南州农村劳动力。

 

申报流程:申请东西部劳务协作培训误工补贴,要按照“个人提出申报、村级收集印证、乡镇审核把关、县(市、区)级审定发放”的原则发放。应向户籍地村委会(居、社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本年度外出务工3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等。(备注:是否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内部核查)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十八、农村学生就读广东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交通补助

 

主要内容:在广东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纳入东西部协作范围的,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0元的交通补助。

 

申报对象:纳入东西部协作范围的在广东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黔东南州农村户籍学生。

 

申报流程:纳入东西部协作范围的在广东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黔东南州农村户籍学生,分别向户籍地教育局、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就读证明材料等。经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及申办途径:当地教育局、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一)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

 

凯里市就业局:0855-8222226

丹寨县就业局:0855-3611114

麻江县就业局:0855-3881833

黄平县就业服务中心:0855-3930370

施秉县就业局:0855-4221050

镇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855-5726368

岑巩县就业局:0855-3573793

三穗县就业局:0855-4522949

天柱县就业局:0855-3850308

锦屏县就业局:0855-7229736

黎平县就业局:0855-6221237

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0855-3919854

榕江县就业局:0855-6622082

雷山县就业局:0855-3336685

台江县就业服务中心:0855-3841090

剑河县就业局:0855-5227075

 

(二)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局

 

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8221346

凯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8653227

丹寨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3941268

麻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3881843

黄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3932013

施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4227185

镇远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5724977

岑巩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3576901

三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4577010

天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3850634

锦屏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7227045

黎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6227930

从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6419115

榕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6629497

雷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3214286

台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3846915

剑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0855-3950686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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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