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 政策解读《关于简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要件的通知》
一、优化调整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和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对玉溪市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要件进行简化。
二、优化调整内容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优化后的提取要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玉溪市或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办理提取:
(一)身份证;
(二)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承诺书》。
四、业务办理渠道
(一)玉溪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
(二)手机APP“手机公积金”;
(三)个人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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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