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 关于简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要件的通知

玉市金发〔2023〕43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现就简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要件的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及以上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需提供身份证、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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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