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统一起付线、报销比例是多少?


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5号),将全省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住院待遇进行了统一。总体上,较大多数市(州)原有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有较大提升,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统一待遇分为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两方面。

 

一、省内异地就医住院

 

起付线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报销比例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75%

三级医疗机构60%

 

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

 

经备案的,起付线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

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报销比例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二级医疗机构70%

三级医疗机构60%

 

未经备案的,起付线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

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

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报销比例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二级医疗机构65%

三级医疗机构50%

 

来源:贵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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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