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通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暂行办法》


一、《暂行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针对新时代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特点,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的引导和激励通辽市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全市养老服务,为老人营造更加舒适的养老环境。

 

二、《暂行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等文件,草拟了《通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暂行办法》。

 

三、《暂行办法》主要涉及哪些政府部门?

 

《暂行办法》系统梳理了通辽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工作机构,明确了民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商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共18家监管主体及其职责。

 

四、《实施办法》的监管方式有哪些?

 

《实施办法》提出了采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业监管、社会监管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实现高效监管。

 

解读单位:通辽市民政局

解读人:张志坚

联系方式:0475-88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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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