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社会保险费系列问题解答(如何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答:年度缴费工资每年申报一次,2024年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已核定当年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不需重复申报。2024年4月前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需向税务部门申报。以后年度按税务部门发布通知规定的时间向税务部门申报。

 

电子税务局在【年度工资申报(险种)】和【年度工资申报(按人)】模块中申报员工缴费工资,可通过录入“证件号码”方式,单个录入员工缴费工资。或批量下载模板(含职工明细信息)进行申报员工缴费工资。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缴费工资申报】 -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申报员工缴费工资,添加职工信息。可应用单个录入、外部导入等方式添加,单笔或批量修改新缴费工资,选中数据行,修改“新缴费工资”,支持按比率调整和按新固定金额直接变更,确认无误后,选择需要提交的数据行,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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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