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税务:社会保险费系列问题解答(二)


1.灵活就业人员用手机缴费时发现没有2024年1-3月份属期应缴金额应该怎么办?

 

答:人社、医保、税务部门每晚陆续批量更新1-3月份数据,更新后即可缴费。如缴费人急于缴费可先与人社、医保经办部门沟通,经办机构重新将缴费人2024年1-3月特殊征集信息传递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手机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2.企业申报缴费时发现和人社、医保以前核定金额相差1元以内(相差几角或几分)的,企业可正常缴费吗,会影响企业权益记录吗?

 

答:不影响。税务部门和人社、医保计算规则和政策一致,应缴金额尾数不一致是因为四舍五入原因,用人单位可正常缴费。人社、医保可正常记账,正常计入缴费人权益和待遇发放。

 

3.2024年4月属期后,企业申报社保的时候,发现申报人数、缴费工资和以前人社、医保核定的不一致,怎么办?

 

答:税务系统中的申报人数和工资是人社、医保部门传递的。如发现与之前申报人数不一致,请先与经办机构核实,将相关人员信息重新传递税务部门;如发现与之前职工个人工资不一致,与经办机构核实正确工资后,应用正确工资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有调整需求的,现阶段可直接调整年度缴费工资。

 

4.企业已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缴纳失业保险时发现有的职工个人部分没有应缴金额,怎么办?

 

答:请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核实该职工是否存在特殊人员类别(如农民工),如存在不应缴纳个人部分的特殊人员类别职工,企业可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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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