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政策解读《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年2月20日,省医疗保障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特点是什么?

 

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着力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坚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优化结构、鼓励创新”的调整思路,发挥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释放改革红利,努力实现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的目标,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增强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多少种药品?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常规药品2604种,西药1293种,中成药1311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346种,西药276种,中成药70种;竞价药品17种,均为西药。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三、本次准入谈判/竞价成功率和降价幅度如何?谈判/竞价成功的药品治疗领域分布?

 

本次目录调整共计147个药品参加现场谈判/竞价,最终121个谈判/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为82.3%,其中108个目录外新增药品的价格降幅达60.1%,与去年基本持平。

 

目录外新增药品涉及23个临床组别,包括56个慢性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23个肿瘤用药、17个抗感染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等,其中22个儿童用药、2个新冠治疗用药、2个国家基本药物,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20种药品谈判成功。

 

四、目录内有3种药品调出,是否会对相关疾病治疗用药有影响?

 

经专家评审,今年有3种药品被调出目录,均为被药监部门注销文号的品种。这些药品的调出,经过了专家论证,按程序确定,不会影响临床用药。

 

五、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与《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衔接,目前已经被纳入医保临时支付范围的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两个谈判药品,新的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六、今年调整目录内药品支付范围有哪些考虑?

 

药品医保支付范围的调整,涉及临床用药合理性和基金安全,必须稳妥推进。今年在调整确定医保药品支付范围上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对于新准入和续约的品种,医保支付范围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与说明书保持一致。二是对于目录原有品种,主要调整放宽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说明书适应症发生变化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对个别原支付范围表述不合理的药品做了修订。

 

七、河北省医保局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谈判药品落地?

 

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们提出了以下措施推动谈判药品落地:一是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等措施,在2023年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二是将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相关文章:

  1. 河北省 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 [2023-02-20]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