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2021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补充申报服务指南


哪些人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符合以下条件,给参保人员本人及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困难的,可以提出救助申请:


1.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普通参保人员,所发生医疗费用经定点机构结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报销)后,普通人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72000元以上部分,且从需救助费用发生月至今连续足额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的;


2.缴纳保健补贴的保健对象,所发生医疗费用经定点机构结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报销)后;正厅个人现金负担超过43200元以上部分;副厅和正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50400元以上部分,且从需救助费用发生月至今连续足额缴纳保健对象补贴费用的。


申请医疗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1.《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电子版登录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在网上公示公告栏目中《关于申报2021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下载,官网地址:http://ybfw.ybj.jl.gov.cn/);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报销凭证原件;

4.参保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5.如参保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本人银行卡,委托单位经办的,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单位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单位经办人银行借记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可在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下载。参保人员离世须委托单位办理,并填写单位授权委托书。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1.填写《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2.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确认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吉林省医疗服务大厅(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二楼)。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31-12393。


申请医疗救助的截止时间是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应在2022年11月21日-30日期间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吉林省医疗服务大厅,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个人放弃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额度是多少


救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21年度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0万元)。


哪些情形不列入救助范围


1.未经医保部门核准发生的费用;医疗过程中,因违规产生的费用;特需医疗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费用;


2.被列入救助范围的费用,普通人员72000元以下部分;正厅级人员43200元以下部分;副厅级和正高级职称50400元以下部分;


3.已由参保单位或其机构补助的,不计入救助范围;


4.普通人员未缴纳公务员补助的,保健对象未缴纳保健对象补贴的;


5.逾期未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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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