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企业年金方案备案事项经办服务对象范围的通知》


一、企业年金方案备案事项实行属地化管理,2022年3月1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园区)、江北新区的人社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提供备案服务。

 

二、此次调整前已进行过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企业,如需进行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或方案终止备案,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园区)、江北新区人社部门申请。

 

三、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需材料:

 

1.报备函

 

2.报备表

 

3.职代会决议及会议签字记录

 

4.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5.企业社保权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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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