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 生育保险待遇政策(顺产、难产、剖宫产定额补贴标准)2022年11月起执行
关于调整《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将第十二条中“顺产、难产、剖宫产”定额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
平产:2000 元;
助娩产:3000 元;
剖宫产:4000 元。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后生育的享受该政策。
将
“妊娠 4 个月以上流产(含人工流产):360 元、妊娠4 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105 元”
修改为:
“妊娠3 个月以上流产(含人工流产):360 元、妊娠 3 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10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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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