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指南:生育津贴申报、异地就医备案、手工报销、参保缴费…


为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好满足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需求,市医保中心对医保业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方式进行了详细梳理(截至2022年3月16日),一一作答。


一、生育津贴申报等个人常规业务


目前,医保账户查询、缴费记录查询、医保关系转入和转出、生育津贴申报、慢病检诊认定标准、慢病信息查询等高频事项均可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大厅查询和办理。


二、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1.临时外出就医。线上备案途径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异地就医备案→新增→“安置区类型”为“临时外出”进行申报;客服途径通过拨打0411-88857000申报。


2.异地安置(长期居住或工作)。我市退休职工、具备本市户籍的个体和居民(学生除外)参保人员异地长居,单位职工长期外派工作,线上备案途径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异地就医备案→新增→“安置区类型”为“异地安置”进行申报。邮箱途径可通过大连医保异地就医专用邮箱dlybydjy@163.com发送图片、说明和电话,异地长期居住的发送本人异地居住证、身份证、异地户口或异地房产证等图片,长期外派工作的职工发送单位有效合同和正式文书等图片。


三、异地就医全额垫付费用的手工报销


通过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异地就医报销申报”提交图片信息,收到“审核通过”的回复后,可选择属地医保中心地址邮寄送达报销材料(原始收据和明细、复印病志、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须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


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与审核部联系电话:0411-83709182;电子邮箱:dlybydjy@163.com;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4楼。


各办事处异地就医报销业务电话(区号0411):金普新区65891684、旅顺81616292、普兰店83168696、瓦房店85687559、庄河89725672、长海89889617、长兴岛85283021、高新园区84820900(区内高校)。


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和暂停缴费业务


参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负责,缴费由税务部门负责。


1.线上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要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功能进行参保登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材料,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可以通过大连市税务局的“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纳保费。


2.城乡居民暂停缴费业务,线上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要办”→“城乡居民暂停缴费”功能办理。


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负责,缴费由税务部门负责。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线上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要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功能进行参保登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材料,待后台审核后,可以通过大连市税务局的“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灵活就业人员医疗、养老”功能进行缴纳保费。


2.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线上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要办”→“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功能办理。


六、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


我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可通过医保网厅:https://ggfw.ybj.dl.gov.cn,办理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人员转出暂停缴费、单位生成医保缴费账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医保网厅“材料下载”中操作手册。


七、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死亡销户业务


传真、邮寄办理:单位人员需提供《医疗保险减少人员花名册》、《死亡证明》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代办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以及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手写申请,写明:申请办理某人的医保死亡销户,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图片至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社会化管理关系所在地的医保中心邮箱或传真,申请办理账户注销手续。收到相关材料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在电子邮箱中查收结果。


八、办理公务员待遇核准业务


办理医疗保险公务员待遇的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医保网厅登录按业务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办理缴费业务。


九、办理医保专线申请业务


定点医药机构提供《通信运营商选择确认单》(加盖单位公章),可通过发送图片至电子邮箱或传真、邮寄纸质材料的方式发送到单位所在地医保办事处(市内五区在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部办理)申请办理医保专线业务。


十、定点医药机构结算业务


各定点医药机构在每月15日前通过两定机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辽宁·大连)进行月结对账及月结申请。社区、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相关报表有如下两种报送方式:方式一,将结算报表加盖公章并扫描,以PDF格式添加附件发送至结算部邮箱(市内定点发送至市医保中心结算部,县区定点按辖区发送至各县区医保结算部),纸质报表在疫情过后补送;方式二,将结算报表邮寄到对应辖区的医保经办机构结算部门。


市医保中心结算部联系电话:0411-83709170;电子邮箱:dlybzxjsb@163.com;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4楼。


十一、申请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业务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和相关证件PDF格式电子版上传至指定邮箱或邮寄。


市医保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部联系电话:0411-83709152;电子邮箱:dlybzx_jdb@163.com;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4楼。


十二、延长门诊诊疗处方开具时间


根据病情需要定点医疗单位可以为享受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高值药品等待遇的参保患者,开具不超过三个月的长期处方。


市医保中心门诊统筹与补助部联系电话:0411-83709195;电子邮箱:dlybzxmztcybzb@163.com;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4楼。


疫情期间,建议非必要不前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医疗保险业务,对确有紧急、特殊情况必须到现场办理的,请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全市医保经办部门将实行限流、测温、卡码查询(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准入管理,请您理解并主动配合我们的防控措施。进入营业大厅时,请您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暂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请您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同时,我们将严格做好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洁、通风和消毒,所有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为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相关业务链接:

  1. 大连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大连税务局·自然人社保缴费平台
  3. 大连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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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