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医保业务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受理单位

 

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简称医保行政部门)

 

三、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办理地址。

 

五、办理流程

 

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在官网发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公告,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地点、时间节点等内容后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

 

1.医疗机构向医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医保行政部门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

 

3.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在各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4.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六、办理材料

 

1.《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文件;

 

4.服务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人员信息表;

 

6.临床科室清单、大型医疗设备清单、诊疗项目清单、药品品种和价格收费清单;

 

7.年度医疗服务开展情况表和服务就医人员名单;

 

8.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的说明材料;

 

9.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10.纳入定点后对医保基金影响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11.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九、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评价渠道

 

1.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2.电话评价: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一、办理流程图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理流程图

 

(医保行政部门办理)

 


附件:

  1. 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xlsx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