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活动性结核病门诊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活动性结核病患者规范治疗,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活动性结核病门诊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起草背景

 

传染病防控的一项有效举措是“以治促防”,通过治疗可以较好地降低传染率。目前,我省结核病发病率较高,结核病防控形式仍然较为严峻。2021年12月19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的通知》(黔党发〔2021〕36号),明确提出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将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之前我省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中虽已将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纳入门诊保障范围,但保障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展,相关待遇还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

 

二、关于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更加全面。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按照部位可分为肺结核和肺外结核,按照活动性可分为活动性结核和非活动性结核,其中活动性结核又可分为非耐药活动性结核和耐药结核(单耐药、多耐药、耐多药、广泛耐药、利福平耐药)。我省之前保障的只有活动性肺结核和耐多药肺结核。为了更好的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我省结核病的发病率和传染风险,《通知》将保障范围从原来的活动性肺结核扩宽到活动性结核病(含肺结核和肺外结核),名称统一规范为非耐药活动性结核病。

 

经多方专家确认,无论是多耐药、耐多药、广泛耐药都至少会对利福平耐药,治疗方案同利福平耐药,故将利福平耐药结核病纳入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宽,更科学、更合理。若是单耐异烟肼,因所需费用不高,且患者可满足非耐药活动性结核病的办证条件,故也属于《通知》保障的范围。

 

三、关于保障待遇

 

保障待遇更加合理。原来慢性病保障范围只保障活动性肺结核,采取了定额包干支付2100元的标准,现将保障范围拓宽为活动性结核病,涵盖了淋巴结核、结核性脑膜炎、骨结核等费用较高的疾病,故将非耐药活动性结核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优化为职工5000元,居民4000元,规范到全省统一的慢性病政策框架中。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待遇标准继续沿用原耐多药肺结核待遇标准,同住院保持一致,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四、关于政策衔接

 

为了确保结核病患者医保待遇平稳衔接过渡,《通知》明确:一是原活动性肺结核待遇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与过往相比,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二是已成功申报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慢特病门诊保障的患者,无需重新申请认定,按照《通知》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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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