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之住院报销政策:住院待遇、生育分娩、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一、普通住院待遇

 

表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表2: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

 

 

表3:三级(市属)医疗机构

 

 

表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

 

 

表5:省外定点医疗机构

 

 

二、分娩住院

 

 

三、意外伤害住院

 

 

温馨提示:

 

1.起付线:俗称门槛费。合规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报销,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2.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30万元。

 

3.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4.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5.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可以依据务工地、经商地、长期居住地提供的劳动合同、居住证或其它工作、生活相关材料认定。


发布: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