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问答:参保缴费标准、报销标准…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范围?

 

大兴安岭地区统筹区域内居住人口(包括常住和流动人口、各类在校学生、儿童、新生儿)。

 

二、户口没在大兴安岭地区可以在大兴安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可以的,目前已经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不会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条件。

 

三、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一般居民、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执行全省统一的普通人员缴费标准350元,每年依据国家和省相应的调整政策浮动执行。

 

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政府补助吗?

 

享受,国家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水平和覆盖范围,是各种社会保险中支出力度最大的一种,每年个人缴费是小头,政府补助是大头。只要我们个人缴费了,国家就会给每个人匹配相应的补助资金。所以,我们每一位居民都有权享受国家带给我们的医保红利。

 

五、政府补助资金是随时都有的吗?

 

不是的,文件规定在缴费属期内缴费,政府补助资金才会匹配到个人。

 

六、那么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属期是什么时间呢?

 

凡每年10月至12月预缴次年医保费的(预缴期),次年1月至6月缴纳当年医保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正常享受政府补贴;在规定缴费属期外缴费的(6月30日后缴纳当年的),其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2022年城乡居民缴费预缴期延长至3月底。

 

七、城乡居民交了费就能享受待遇吗?

 

这里需要注意一下,首次参保在预缴期缴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首次参保在缴费期缴费的,有3个月等待期。续保人员每年在预缴期内缴费,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如在预缴期外缴费的需要有3个月等待期,欠缴期和等待期内的费用不予核销。

 

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不设待遇等待期。

 

八、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是多少?报销比例(%)

 

 

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最多能报多少钱

 

基本医疗最多报8万元。

 

十、超过8万元还给报销吗?

 

给报销,由大病保险报销,年度内没有限额。

 

十一、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二次报销吗?

 

可以。您说的二次报销这里指的就是大病保险。我们在您今年交的350元医保费中拿出85元来放到城乡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基金当中,当个人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2万元,就启动大病保险。

 

十二、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大病保险)的比例是多少?

 

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支付政策,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2万元以下部分65%报销,2万元至5万元部分70%报销,5万元以上部分75%报销,年度不设年度最高限额。

 

十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特殊照顾的人群吗?

 

有,新生儿90天内参保,只缴个人部分,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十四、城乡居民医保对哪些人员有三重保障?

 

对于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从参保到报销都可以得到医疗救助,进行兜底保障。

 

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个人承担的35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100%资助;低保对象个人承担的35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60%资助;

 

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度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救助限额内按100%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年度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救助限额内按8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按10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按80%比例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殊治疗,发生的纳入大病保险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按80%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6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十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可以,自然分娩定额报销700元,侧切1000元,剖官产定额报销2100元。

 

十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治疗有什么特殊政策吗?

 

根据全区城乡居民基金结余情况,目前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治疗开通尿毒症门诊透析、肺结核病种,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90%。

 

十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申请慢性病吗?有哪些病种?待遇标准是多少(元)

 

可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共计18个病种,1高血压(Ⅲ期以上)400、2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400、3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呼吸衰竭)400、4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Ⅲ期以上)600、5肝硬化失代偿期1000、6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400、7严重精神障碍疾病400、8活动性结核病600、9房颤400、10慢性阻塞性肺疾病400、11系统性红斑狼疮600、1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000、13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400、14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400、15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600、16慢性病毒性肝炎1000、17布鲁氏菌病600、18艾滋病1000。

 

十八、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怎样享受?

 

自2022年4月1日起全面实行“开方即认定”。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具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按诊疗规范开具“两病”诊断处方后,即可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到二级(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购买降压药或降糖药,高血压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糖尿病年度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最高限额500元,起付线50元,二级报销比例55%,二级以下报销比例60%。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医保政策,请拨打咨询热线:12393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