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


一、参保险种:

 

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二、办理须知:

 

1、《深圳市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如申报完毕后系统提示需等待中心审核的,请5个工作日内且当月20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成功的,请及时通过单位编号和密码进行增员操作。20号及20号前办理登记为当月参保,20号

 

以后办理登记为次月参保。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的无需打印,窗口申报的需要打印申请表);

 

2、营业执照(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办理工商登记的用人单位)/有关政府文件或批文(机关事业单位)/民政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在非工商部门登记成立的用人单位)/其他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设立文件等证明文件(其中属于宗教事务部门的还需出具教职人员身份证明及其他规定材料);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加载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此项无需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印鉴卡或基本存款账户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5、居民身份证(经办人)。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本单位及其职工的登记、缴费等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为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请认真详细阅读上述须知内容,特别是加粗字体的部分,点击“同意”,表示您知悉并同意上述内容,我局将依法依规为您提供网上办理服务。经过您同意的须知内容可能作为产生法律争议时的证据材料。


来源:深圳市社保局·单位网上申报服务系统
发布: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