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生育(含无工作男职工配偶)备案业务流程


一、申请范围

 

参保女职工及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无生育保险,怀孕后可以申请此待遇。

 

二、所需材料

 

(一)女职工

 

1.参保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生育服务证。

4.围产期保健手册。

 

(二)无工作男职工配偶

 

1.结婚证。

2.生育服务证。

3.围产期保健手册(印有个人信息和预产期的页码即可)。

4.女方失业证(女方为农村户口提供村委会无工作证明、女方为在读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在读证明)。

5.参保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一)女职工

 

参保人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生育定点医院医保科(办)办理。

 

(二)无工作男职工配偶

 

单位经办人在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由省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四、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五、办理方式

 

(一)女职工

 

至生育定点医院医保科(办)办理。

 

(二)无工作男职工配偶

 

网上申报:登录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入界面进行申报。

 

六、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431-96618;

系统故障电话:0431-80575821。

 

八、注意事项

 

1.无工作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只能选定一所定点医院就医。

 

2.待遇有效期为受理日期到预产期后一个月之间。

 

3.生育后,可提前终止待遇有效期。

 

4.省直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及联系电话: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88782752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88796724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84995222

吉林省人民医院 85595418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〇八医院 86988576

吉林省前卫医院 85162505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86199311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86177037

长春市妇产医院 82903601


来源: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