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什么情况下会停发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一、停发养老金的情况

 

1.不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确认其领取资格的

 

退休人员没有进行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通过比对出行记录、就医记录、银行业务本人办理记录等共享数据信息确定退休人员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就视为无法确认领取资格。

 

2.死亡或疑似死亡的

 

包括临床医学诊断死亡,以及下落不明满4年、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

 

3.失踪的

 

下落不明满2年,法院依法宣告失踪的,或家属自行报告的。

 

4.判刑收监的

 

离退休人员服刑期间不发放基本养老金。

 

温馨提示

 

1.离退休人员死亡、失踪或判刑收监的,家属或单位应于7日内上报给社保经办机构。如果来不及上报到社保机构的,可以电话申报,可以通过社区申报。

 

2.基本养老金停发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也会相应暂停,恢复发放养老金时也一同恢复享受相关待遇。

 

二、停发后能恢复吗

 

当暂停发放的情形消失,离退休人员重新具备领取待遇资格后,可以恢复发放待遇。

 

1.恢复发放 + 从暂停之月开始补发

 

主要是包括未做认证停发后补做认证的、宣告失踪后或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的,社保经办机构获得相关信息后恢复发放。

 

这些情况下,有的离退休人员已经停发了好几年才重新确认具备领取资格,社保经办机构就要排查停发的这几年中退休人员有无被判刑收监的情况,因为服刑期间是不能领养老金的,要进行扣除。

 

2.恢复发放 + 从恢复当月开始发放

 

被判刑收监人员刑满释放的,持最后一份判决书和释放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恢复发放待遇。

 

刑满释放后申请恢复发放的,从刑满释放的当月起按服刑前的标准恢复发放,并从刑满释放的次年起参加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温馨提示

 

社保经办机构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每个月发放期内发放。如果某离退休人员申请恢复发放的时间刚好错过了本月发放周期,就要等到下个月才发放了。



相关业务链接:

  1. 海南一卡通APP下载(海南人社)
  2. 海南省社保待遇资格统一认证管理平台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