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新平台)上线,八大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一、新平台上线后,医保卡使用和医保待遇有变化吗?

 

答:

医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没有不同,所有门诊、住院、购药等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二、冲销停机期间垫付的费用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

门(急)诊患者和药店购药患者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回原就诊点冲销结算。

 

特别提醒:停机期间垫付费用冲销时间持续至今年12月底,建议广大参保人调整办事时间,不要在平台上线初期进行冲销,以免发生拥堵,尽量避免人群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三、新平台上线初期可能会出现哪些现象?

 

答:

新平台上线初期系统运行还不稳定、功能还不完善,可能产生卡顿、掉线、医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医疗费用结算出现偏差等现象,这是上线国家平台各地市普遍存在的问题,暂时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所有医保待遇均不受影响。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或各医保经办窗口电话咨询处理。

 

四、新平台上线初期,有哪些业务受影响?

 

答:

因新平台优先解决全国共性化业务,上线后先恢复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其他医保经办窗口业务、原厦门创新特色业务如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互联网+”医保支付、家庭共济、委托代配药等将视上线新平台情况逐步恢复。

 

五、新平台上线后,原绑定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还能用家人的共济账户吗?

 

答:

暂时不能。新平台上线后,我市家庭共济功能停止使用,原绑定的家庭共济关系迁移为福建省家庭共济关系,家庭共济功能和使用方式参照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执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六、异地就医患者如何办理报销?

 

答:

异地就医患者需报销医疗费的,可在我市医保报销业务恢复后,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七、停机期间无法申领生育津贴怎么办?

 

答:

参保人员可在医保经办业务恢复后申请办理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期限将顺延。

 

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及时办理医保退休的参保人员,怎么办?

 

答:

业务暂停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在厦办理医保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我市医保经办业务恢复后,补办医保退休手续。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行垫付,待医保退休手续办结后按规定进行报销。



相关业务链接:

  1. 厦门医疗保险·企业办事服务大厅

来源: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