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灵活就业人员怎样选择社保医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1、哪些人算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 个体经营户(无雇工);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 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

 

2、灵活就业人员多少岁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必须满16周岁以上,所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都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含),但不包含在校学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必须年满16周岁,但居民医疗保险从出生即可参保,不受年龄限制。

 

3、本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哪项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我省的参保条件规定自主选择参加上面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中包含了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

 

4、非本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哪项社保?

 

外省籍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曾经在本省用人单位就业并参保的,从单位离职后可以直接选择在灵活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

 

外省籍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从未在本省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凭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本省居住证,选择参保本省的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

 

上述两类人员如果不想在本省参保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按当地政策参加社保医保。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哪项社保?

 

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特别提醒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将来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与在用人单位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是一样的,不会降低!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