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限制,可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21年9月,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限制。


《通知》明确: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可以按照规定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就业地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为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安徽省社会保险局与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联合制作了宣传短片,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6日在合肥市地铁1号线、3号线进行循环播放。两条地铁线共计4358块电视屏幕,覆盖了站台、站厅、车厢等三个乘客集中的区域,日宣传受众量约46万人次,月可达1400万人次左右。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