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和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有什么区别?错过集中缴费期,如何缴费?


Q: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和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有什么区别?

 

A: 集中缴费期: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一般为每年的11月至12月,集中缴费期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无等待期。

 

非集中缴费期: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设置等待期,等待期为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两个月。

 

新生儿、准新生儿、年度内的退役士兵、职工医保中断人员(中断90日内)、年度内刑满释放人员、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早从7月1日开始享受)不设等待期。

 

Q:错过了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如何缴费?

 

A: 如错过了集中缴费期再参保的,需携带户口本(他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户籍所在医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申请,再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我的南京”APP或银行柜面等渠道缴纳保险费。

 

Q:职工医保断缴,补缴多久后才能使用医保统筹?

 

A: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就业,导致参保关系变动有中断缴费的,或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并按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作连续参保,参保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自补缴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予以补划,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再重新参保缴费的,设置2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Q: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吗?如何操作?

 

A: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代缴直系亲属城乡居民医保。可以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提交直系亲属居民医保办理。



相关业务链接:

  1. 南京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微信版)
  2. “我的南京”APP客户端下载
  3.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