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 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项目)比照认定大陆职称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大陆职称资格

 

两岸职称比照认定是对取得相应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台籍人员,比照我省职称系列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直接发放相应的职称证书,其效力与大陆职称评定所发证书相同,旨在为台籍人员取得职称提供便利服务。

 

申报对象:

 

取得《第三批苏州市参照国际职业资格(台湾地区)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中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且在昆山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台籍人员。

 

申报条件:

 

取得上述目录中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初级职称:

 

1.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

 

2.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以上。

 

申报材料:

 

1.填写《昆山市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昆山工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办理地点: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栋918室。

 

咨询电话:

 

0512-57327111。

 

 

昆山市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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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职业技能项目比照认定大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两岸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是对具有台湾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背景,并获取台湾地区技术士证书的劳动者,比照大陆相应职业技能标准或我省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认定其职业技能水平的人才评价模式。经两岸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效力与大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发证书相同,享受同等技能人才政策待遇。

 

申报对象:

 

取得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2023年度)》中5个台湾地区技术士证书,且在昆山从事相关技能工作的人员。

 

申报材料:

 

1. 填写《昆山市台湾地区技术士证书比照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台湾地区技术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与昆山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签署《申报昆山市两岸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承诺书》。

 

办理地点: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栋917室。

 

咨询电话:

 

0512-57559001。

 

附件:

 

 

注:

 

(1)室内配线技术士需补充考核以下内容:室内配线技术士甲级需加考电工二级“应用电子电路调试维修”模块;室内配线技术士乙级需加考电工三级“自动控制电路装调维修”模块。

 

(2)补充模块考核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指导所辖市(县、区)及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机构组织实施。面向本单位职工的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自主确定补充考核内容;面向社会的技师学院应当在技能人才评价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中抽取模块试题组织考核,暂无题库资源的,由技师学院组织力量命制模块考核内容,经设区市组织专家审定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昆山市台湾地区技术士证书比照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登记表

申报昆山市两岸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承诺书

 


来源: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