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年限、经济补偿月工资基数、代通知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计算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计算基数: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月工资最低保障: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月工资最高限制: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代通知金支付情形: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通常称为"代通知金"。因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即(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赔偿金的支付情形和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以上这些标准和规定,提供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经济补偿的基本方法。


发布: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