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税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问答


请问公司入职了一名残疾人同事,能否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优惠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根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来进一步确认所适用的优惠政策。

 

有安置残障职工的用人单位要到哪里申报呢?

 

可以通过网上或窗口申报。为提高效率,建议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服务”专区(https://zwfw.fujian.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对应行政区域网上申报。

 

二、窗口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申报。

 

安置情况是全年都可以申报吗?

 

上一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可申报上一年度安置情况。逾期申报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审核申报表、承诺书、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残疾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工资发放凭证、入职材料、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

 

用人单位如何计算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计算残保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年平均数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实际经营月数)

 

2023年我公司有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其中一名派遣人员有残疾人证。今年在申报2023年度残保金时,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应该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申报呢?

 

登录新电子税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菜单进入申报页面。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
  2. 福建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