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何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


(1)用人单位首次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信息,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支持明细导出和导入),确认职工缴费工资“生效年月”。成功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后,通过【费款申报】模块,勾选相应数据,点击“导出明细”下载导出职工明细数据,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2)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可直接通过【费款申报】模块,查询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注意:用人单位务必先核实确认职工参保信息和缴费工资,再办理缴费!

 

来源:柳州税务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