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当月社保费已经申报缴款,需要办理人员增减,如何处理?


(1)若需办理职工人数增加,应先前往参保地社保、医保部门办理职工增员,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报新增职工缴费工资,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新增职工的应缴数据,核实无误后,可直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费款申报】模块,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2)若需办理职工人数减少,且需减员至上月,应先通过社保部门提供的线上(网上经办系统)或线下(各经办大厅)办理职工减员,若已缴费,请携带信用代码证、缴费明细、完税证明复印件、退费申请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退费(退社保费还需填写退费申请书)。相关表单可在广西税务局官网-社保费专栏-操作指引处下载填写。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