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享受范围及内容)


政策享受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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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