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如何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申报材料有哪些?


一、申报材料

 

1.存档人员身份证件(含电子证照);

 

2.属于单位存档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二、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出具证明材料业务;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2.网上办理:

 

(1)搜索“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2)选择“个人登录”,先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点击“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完善个人信息(*是必填项),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通过后,为办事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办事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即可。

 

3.掌上办理:

 

(1)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登录账号;

 

(2)首页“特色专区”选择“就业人才专区”;

 

(3)点击“档案服务”中“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模块在线办理,仔细阅读用户须知,填写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所需材料,提交申请即可。

 

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拨打人社24小时服务电话12333咨询。



相关业务链接:

  1. 爱山东APP下载·社保服务
  2.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