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如何办理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申报材料有哪些?


一、申报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件(含电子证照);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书》。

 

二、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2.网上办理:

 

(1)搜索“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2)选择“个人登录”,先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点击“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完善个人信息(*是必填项),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通过后,为用人单位办理集体委托存档。

 

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拨打人社24小时服务电话12333咨询。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