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哪些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青海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留存什么资料?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来源:青海12366纳税服务中心


发布:202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