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配偶有职工医保,是否可以申领生育津贴?项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无业无医保的妇女,配偶有职工医保且正常缴费满一年以上,是否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期间的产检及各项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如果可以,如何报销?希望能提供一份详细的报销指南。

 

一、关于参保职工未参保配偶是否享受生育津贴及待遇享受期问题。根据《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茂府规〔2022〕12号)第十六条“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有关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关于参保职工其未参保配偶生育期间的产检及各项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根据《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茂府规〔2022〕12号)第十七条“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和《关于印发<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12〕46号)第十八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比例支付。”有关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参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发布: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