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 遗属待遇申请、养老金发放时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解读


案例1、邹先生咨询其父亲去世后,直系亲属如何在网上申请领取遗属待遇?

 

答:(1)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我的”-“个人绑定管理”中,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后,点击“微人社”-“掌上大厅”-“我要代办”-“退休过世一件事”-“企业退休死亡待遇核定(中台)”填写资料,提交申请;

 

(2)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社会保险”-“企业退休死亡待遇核定(中台)”填写资料,提交申请。

 

案例2、企业退休职工高先生咨询:每月几号发放退休金?

 

答:依据鲁政字[2020]52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4月起,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

 

案例3、某单位已在烟台申请了就业见习基地,咨询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答: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在见习期间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缴纳工伤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间见习补贴。



相关业务链接:

  1. 烟台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综合网厅
  2. 烟台人社·综合查询/业务办理(微信)

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