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门诊、住院、公务员补助、大额补充险、生育保险等)
门诊报销、住院报销、救助报销、公务员补助、离休报销、大额补充险、生育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
救助报销
覆盖医疗类别:门诊慢病、门诊特病、特药门诊、全量住院医疗类别分基本救助和倾斜救助,基本救助保障后个人自付部分执行倾斜救助。
基本救助:
倾斜救助:
重性精神病:按床日定额救助,每床日20元。
累计计入倾斜救助医疗救助金额,与其它基金支出合计不大于医疗费总额,精神病住院按照救助定额执行不超总额。
公务员补助
在职:自付部分超过年工资总额10%的部分*80%
退休:起付标准*50%+自付部分超过年工资总额10%的部分*80%
离休报销
(医疗费总额-全自费-超限额自费)*100%
其中床位费,按照 2015年101号文件规定,住院床位费标准35元/人/天(目前按照 39 元/人/天),副市级以上级别床位费标准为180元/人/天),低于上述标准按实际支付。
大额补充险
不区分在职及退休,90%报销,封顶 47 万。
生育医疗待遇报销政策
相关文章:
- 锦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门诊、住院、生育医疗待遇、大病保险等) [2024-08-08]
来源:锦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