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门诊、住院、公务员补助、大额补充险、生育保险等)


门诊报销、住院报销、救助报销、公务员补助、离休报销、大额补充险、生育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

 

 

救助报销

 

覆盖医疗类别:门诊慢病、门诊特病、特药门诊、全量住院医疗类别分基本救助和倾斜救助,基本救助保障后个人自付部分执行倾斜救助。

 

基本救助:

 

 

倾斜救助:

 

 

重性精神病:按床日定额救助,每床日20元。

 

累计计入倾斜救助医疗救助金额,与其它基金支出合计不大于医疗费总额,精神病住院按照救助定额执行不超总额。

 

公务员补助

 

在职:自付部分超过年工资总额10%的部分*80%

退休:起付标准*50%+自付部分超过年工资总额10%的部分*80%

 

离休报销

 

(医疗费总额-全自费-超限额自费)*100%

 

其中床位费,按照 2015年101号文件规定,住院床位费标准35元/人/天(目前按照 39 元/人/天),副市级以上级别床位费标准为180元/人/天),低于上述标准按实际支付。

 

大额补充险

 

不区分在职及退休,90%报销,封顶 47 万。

 

生育医疗待遇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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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锦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