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贵阳贵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暂行)》


一、缴存

 

1.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答:年满16周岁,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包括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快递投送、网约送餐等从事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人员等。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3大政策优惠:

 

一是购房有低息贷款。首套房按照五年以内年利率2.6%、五年以上3.1%执行。

 

如50万元贷款分别按5年和20年还清,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相比商业贷款(按照年利率五年内3.45%和五年以上4.2%计算)分别可节省约1.1万元和6.8万元的利息。

 

二是缴存有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利息一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计息,目前为1.5%。除此之外,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或销户提取时再给予缴存余额一定比例的缴存利息补贴。2024-2025年度的缴存补贴标准为0.75 %,补贴后合计年利率2.25%的利息,住房储金具有较好收益。

 

如:小王每个月按最高缴存上限5548元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12个月,每年可获得811.42元的利息,比存银行活期可多获得739.3元的利息。

 

三是个所税可扣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如何申请灵活缴存?

 

答: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缴存人)开通了线上和线下两种申请渠道。

 

1.线上。下载贵阳公积金APP,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在线签订《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完成信息确认后,即可办理灵活缴存。

 

2.线下。灵活缴存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借记卡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网点、以及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住房公积金社区服务站)柜面,签订《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后,即可办理灵活缴存。

 

目前,中心委托建设银行、贵阳银行承办灵活缴存业务。

 

4.缴存金额有什么要求?

 

答:灵活缴存人可结合自身收入或需要确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缴存额最低不得低于贵阳市缴存额下限(目前是180元),最高不得高于贵阳市最高缴存额上限(目前是5548元)。缴存资金是以元为单位的整数资金。

 

5.灵活缴存人怎么缴款?对缴存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灵活缴存人的缴款方式为代扣代缴。缴存人应从账户设立的当月起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贵阳公积金中心于每月9日,12日(遇节假日顺延)自动发起缴存扣款,缴存人须于扣款日前在协议约定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资金。

 

6.月缴存额可以变更吗?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计算,且应当符合本行政区域规定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缴存基数可在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且为1%的整数倍。灵活缴存人可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每月可在银行代扣日前调整一次。

 

7.缴存的公积金利息怎么算?

 

答:缴存资金自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计息,现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1.5%。

 

8.灵活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补贴?

 

答:新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缴存人的缴存补贴,自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日起算。缴存补贴按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进行,具体标准由市公积金中心每年对外公布,在年度结息时(每年6月30日)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在销户提取时进行计算支付。

 

9.忘记缴存怎么办?

 

答:灵活缴存人因忘记缴存、银行卡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受委托银行无法扣划而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在下次扣划前补足相应代扣金额,但脱缴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含),也不得办理账户设立前的补缴。

 

10.哪些情况的缴存业务需要通过中心服务网点办理?

 

答:灵活缴存人有下列情形的,只能通过线下办理。

 

①变更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四项关键信息,以及变更缴存银行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服务网点办理。

 

②单位缴存人转为灵活缴存人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11.灵活缴存人转为单位缴存人怎么办?

 

答:灵活缴存人转为单位缴存人的,由缴存单位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灵活缴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资金全部转入其缴存单位个人公积金账户。

 

12.灵活缴存人想要停缴公积金怎么办?

 

答:灵活缴存人自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起满6个月,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申请终止缴存协议。登录“贵阳公积金”APP,在“业务大厅—我要变更”界面自行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13.灵活缴存人账户已封存,需要恢复缴存怎么办?

 

答:灵活缴存人账户已封存需恢复缴存的,须办理账户启封手续。

 

线上渠道办理:缴存人登录“贵阳公积金”APP,在“业务大厅—我要变更”界面自行办理。

 

服务网点办理:缴存人填写《贵阳贵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申请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14.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还能以灵活缴存人员身份缴存吗?

 

答: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应未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但缴存职工失业、离职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托管或注销的,可申请灵活缴存。

 

15.灵活缴存人在其他中心的缴存余额,可以转入到贵阳市灵活缴存账户吗?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符合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入手续,将灵活缴存人在其他中心的缴存余额转入到贵阳市灵活缴存账户。

 

16.灵活缴存人到其他中心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是否可以转出至其他中心?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符合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出手续,将灵活缴存人在贵阳市灵活缴存账户的缴存余额转出到其他中心的个人账户。但灵活缴存人在贵阳公积金中心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账户或账户余额被依法冻结的,不能办理异地转出手续。

 

17.缴存补贴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答:灵活缴存人转为单位缴存职工的,缴存补贴自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停止计算。

 

18.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参加灵活缴存后可以享受缴存补贴权益吗?

 

答:可以。新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缴存人的缴存补贴,自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日起算。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转为灵活就业人员须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缴存补贴。缴存补贴自其转为灵活缴存人后满6个月之日起计算。

 

19.外籍、港澳台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吗?

 

答:可以,港澳台籍灵活就业人员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提取

 

20.灵活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可以提取吗?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专用性提取和销户提取业务。其中:

 

1.专用性提取业务是指灵活缴存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租住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类提取。

 

2.销户提取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形的提取。灵活缴存人开户时间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死亡提取除外)。

 

开户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4年1月3日开户,应在2024年7月3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21.灵活缴存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提取?

 

答:灵活缴存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渠道办理提取。

 

1.线上。灵活缴存人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在线办理提取。

 

2.线下。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网点、以及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经办网点柜面办理提取。

 

22.灵活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答:灵活缴存人发生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行为的,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灵活就业人员发生销户提取,凭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即可办理。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23.灵活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和贷款后能不能提取?

 

答:灵活缴存人申请贷款后,自公积金贷款受理之日起至贷款发放前,不得申请提取;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仅能定向用于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冲抵,且缴存人无需办理其它手续,由系统按月发起完成冲抵,直至该部分余额冲抵完毕。

 

三、贷款

 

24.灵活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灵活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 55 周岁;

 

(三)具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信用记录良好,个人信用报告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连续3期;

 

(五)具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六)已按规定支付首期房款;

 

(七)具有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担保;

 

(八)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公转商存量贴息贷款);

 

(九)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5.灵活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单位缴存职工有什么区别?

 

答:灵活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条件、最低首付款比例、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利率、贷款担保、办理方式和流程、贷后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两者之间主要区别是以下两点:

 

一是贷款期限。灵活缴存人公积金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单位缴存职工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是可贷额度。灵活缴存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除不得超过规定的贷款限额外,其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缴存额,单位缴存职工无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缴存额的规定。

 

26.灵活缴存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答:灵活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将根据贷款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家庭住房贷款还贷收入比、月缴存额、月还款额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27.灵活缴存人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目前首套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8.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否连续计算?

 

答:可以。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缴存人,缴存时间不间断的,申请贷款时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如缴存时间中断,连续缴存时间则从恢复正常缴存当月重新计算。

 

29.灵活缴存人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吗?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满足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由贷款银行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审批,其中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应保持一致。

 

30.灵活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在还款1年以后,可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每笔贷款每年借款人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均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贷款两次,每笔贷款每年可使用银行账户余额提前偿还贷款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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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20